一、采购条件
海南金秀城市更新项目已被海口市政府同意纳入2023年城市更新项目计划,建设单位为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为确保项目后续开发建设高效有序推进,扎实做好项目开发前期准备,现拟启动项目用地上原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与清运工程施工单位的竞聘比选工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南金秀城市更新项目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工程。
2.工程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
3.工程规模: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12660.73㎡,由两块地组成,分别有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至六层的砖混结构楼房及一些附属物,需拆除建筑面积约8538.38㎡。
4.采购方式:竞聘比选。
5.采购范围:拆除项目建设用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总建筑面积约8538.38㎡,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对拆除的区域进行平整至现状地平面。
6.计划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7.分包:不允许分包。
8.质量标准:以采购人组织人员现场验收符合要求为准。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须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房屋拆除(迁)及拆迁服务的许可经营范围。
6.近3年具有至少一项同类业绩。
四、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91982.5元(含税)。参选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为60日历天。
六、踏勘
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七、合同条款和格式
详见《海南金秀城市更新项目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工程施工合同》。
八、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
2.参选人数量不少于(含)三家,比选有效。
3.评选小组首先进行符合性评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条件、报价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或等于采购控制价并以元为单位,参选人以清单报价,除列明总价外,还应列明各分项的单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不少于(含)两家,符合性评审有效。
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分内容、评分标准以及权值分配的规定,评选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参选人的报价、实施方案、业绩进行评审评分。然后,将报价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由此按综合得分排名最先的参选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次之的参选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5.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则由第二中选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6.评审结果经审批后确定中选人。
7.采购人认为竞价不充分时,采购人保留再次竞价或采用其他方式确定中选人的权利。
8.参选人如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则表明对采购文件中关于工期、合同及质量标准的响应。
九、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内容
(1)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按规定的格式填报且密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实施方案;
(8)同类业绩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最近三年内在参与招投标项目等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招投标项目等活动中不存在被举报查实以及被立案调查确认存在违法违规等的不良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2.参选文件的要求
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
项目名称:海南金秀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拆除清运工程
参选人名称:
3.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领取。
4.参选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截止2023年12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5.参选文件必须专人送达,不接受邮递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1号
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13337569299
海南金秀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