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琨物资公司
法律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2.委托需求:法律顾问服务
3.拟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数量:1个。
4.服务期限:2021年8月-2022年8月。
5.服务地点: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二楼。
6.本项目服务费用为:
(1)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上限为5万元(含税),公司设置拦标价不以最低价为中标依据,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评标。
(2)以上报价需包含律师提供服务期间往来的市内交通费等基础费用。在办理委托方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等费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二、委托基本内容
(一)委托服务范围
1、对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公司存在的内控风险和涉诉案件情况等;根据法律调查结果,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工作的可行性、合法性、合规性等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为海南华琨物资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对海南华琨物资公司“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法核,如有需要必须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公司化改制后公司所有的制度、审批流程进行法律审核;
4、为海南华琨物资公司的业务策划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海南华琨物资公司草拟、制订重要项目的内部合约化制度及对海南华琨物资公司作为开发商自主改造项目、合作项目、作为业主方参与改造项目的项目风险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及风险报告;
5、应海南华琨物资公司要求,参与海南华琨物资公司高层会议、企业策划、商务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办理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风险预测和项目投资论证等非诉法律事务;审核资产、股权、债权划转协议,职工安置方案,债务承担协议等,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应海南华琨物资公司要求,就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应海南华琨物资公司要求讲授法律知识,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8、帮助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建立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处理劳动争议;
9、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
10、经海南华琨物资公司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11、律师事务所应对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本次公司制改制修订改制后公司章程,并按省国资委要求提供改制的法律意见书;
12、对审计评估资产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合法性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为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出具律师函、代写执行通知等法律相关的文;
14、座岗时间每周一,每周一天。
(二)委托服务对象
海南华琨物资公司。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一年。
(四)款项支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支付50%服务款项,待结束服务前10个工作日支付余款。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未因违规执业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负面评价。
3.法律服务团队中,主办律师要求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法律服务团队其他承办律师要求不少于5年执业经验且专业能力较强。
4.中选律师事务所选派的律师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选派的律师除因委托方要求更换外,必须依合同服务到期限届满为止,中途不可更换其他律师。
四、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自省金城官网公告8月9日至8月14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的17:30止。
2.参与询价比选时提供的材料建议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有关内容(要求按照以下顺序排列并制作目录,每页都写上页码并加盖律所章或盖律所骑缝章):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所简介。
(3)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简介、律师证及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授权代表委托书。
(5)项目服务方案。
(6)报价。
(7)其他材料。
3.参选文件一式一份,须密封性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参选文件时,需同步提交参选文件电子版(不含报价及项目服务方案)。
4.参选人提交报名后不得撤回、不得修改,否则视同放弃参选资格。
5.邮件标题注明“参选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选聘”。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方的参选文件,视为未按时送达。
6.递交参选文件的两种方式:邮寄方式和专人现场送达方式。送达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二楼。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自参选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如与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工作安排相冲突,则另行通知)
2.比选地点:海口市海府一横路华宇大厦二楼。
六、比选方式
1.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选聘。
2.评审方法:由海南华琨物资公司成立的比选小组对参选单位报送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同时由参选单位现场对律所及律师团队进行介绍,并讲解各自的服务方案等内容,评选小组成员对有关情况可进行追问或提问,之后综合报价情况确定为中选机构。
七、确定中选机构和发出中选通知书
1.海南华琨物资公司确定比选结果后在官网公布中选机构,公布中选机构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
2.最终中选机构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海南华琨物资公司协商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并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八、其他事宜
1.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与委托方签署《委托服务合同》。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委托方的要求,否则视同放弃中选资格。
2.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协议,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咨询电话:0898-6536158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海南华琨物资公司
2021年7月28日